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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医学院研究生复试监考人员职责

发布日期:2018-03-26  来源:   点击量:

 

1、监考人员要服从研究生处统一安排与调动,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严肃考场纪律,严格按考试程序监考,保证考试正常进行。考试前要检查学生课桌中是否清空,桌上是否留有与考试无关物品。不得将手机带入考场。

2、监考人员当场启封试卷并亲自发放试卷,注意检查试卷的完整性(如正反面是否印刷齐全、清晰等)。这项工作可提前2分钟进行,考试铃响后,方可允许学生答卷。

3、在考试过程中要做到四查:

①查学生是否按规定座位入座;

②查学生是否按照要求将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写在准确的位置(考生可以在试卷发到位后即可完成);

③查学生座位是否对齐,间隔是否合理;

④查学生是否违反规定带与考试有关书籍等资料进入考场,以避免各种舞弊行为的发生。

4、监考人员不读题,对试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如学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以当场答复。

5、考试期间,一般不允许考生上厕所,若确实需要方便的,在经过监考人员同意后应单个进出(一名监考人员跟随)。若考生私自离开考场,则作为该门课程考试的结束,监考人员应及时收取其考卷,不得允许该考生再对试卷作任何改动。

6、在监考过程中,要做到严肃认真,忠于职守,动静结合,注意力集中,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吸烟,不看报纸和杂志,不关注窗外景物,不长时间地停留在某个学生旁边。

7、遇有偷看、夹带纸条、交头接耳、交换试卷等现象,监考教师要及时给予警告,并由考生签字确认,于考试结束后交研究生处作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