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缺额信息
二、调剂基本要求
(一)调剂考生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及我校各调剂专业具体要求。
(二)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A类考生)》。
(三)各专业调剂其他条件
1.临床医学:
①不接受本专业学术学位和其他专业考生调剂。
②本科专业为儿科学、眼视光医学、医学影像学与核医学、放射医学等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只能申请调剂到相同二级学科专业学位。
③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不能进入复试及录取。
④已经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招收录取未报到者、或无故退培者以及已经在规培轮转期间的的住培学员,不能进入复试及录取。
⑤不接受同等学历考生(非全日制毕业生考生)。
⑥只接受初试科目相同的考生调剂,以初试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初试综合科目成绩依次排序确定调剂名单。
2.药学:
①接受本科专业为药学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药学(1055)、中药学(1056)、临床医学(105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53)、护理(1054);以及学术学位药学(1007、0780)、中药学(1008、0781)、化学(0703)。
②统考外语必须是英语,201英语一与204英语二视为相同。
③以初试政治成绩与英语成绩之和、初试英语成绩、初试总成绩排序依次确定调剂名单。
④不接受同等学历考生(非全日制毕业生考生)
三、调剂程序
1.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开放调剂系统时间将提前在官网发布,接收调剂的时间为24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超过锁定时间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
3.我校将根据各专业调剂志愿报考人数、初试成绩、学科要求等情况综合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及时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我校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逾期未回复确认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5.我校将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通过“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将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我校接收调剂专业的条件,对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
2.调剂考生一次只能确认参加我校一个专业的复试通知,不得同时确认多个复试通知,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3.考生请慎重选择调剂专业,如已经确认我校一个专业的复试通知,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其余各专业将不再接受其调剂申请。
4.自命题专业调剂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由政治和英语成绩之和与复试成绩加权组成,采用百分制,其中复试成绩占30%。
5.2023年调剂考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具体参见《长治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6.调剂系统端口开放时间及复试具体安排将在官网陆续公布,请登录官网查询。(官网地址http://yjsc.czmc.edu.cn/)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