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的要求,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时间在4月分批次进行。为营造良好复试环境,确保复试规范顺利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说明:
一、考生参加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长治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见附件),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院系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一)设备要求
考生须按照“双机位”复试的要求准备以下设备:
1.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电脑、手机各一部)。如果笔记本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麦克风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需要额外配备;台式机配备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电脑必须安装Windows系统,推荐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
2.第一机位为面试主机位,面向考生,能清晰拍摄考试桌面和考生的双手、头部,用于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使用笔记本电脑)。第二机位为面试副机位(监考机位),放于考生侧后方45度,用于复试小组在面试过程中巡查考生周边环境情况。
(二)环境要求
1.网络环境:建议使用宽带网络和手机4G流量两种模式,一种方式断网后可及时转换其他方式连接。请确保电脑、手机电源稳定、电量充足。
2.复试场所: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场所内不存放任何与复试有关的材料和与复试无关的电子设备。
二、复试资格材料准备与提交
复试考生应在复试通知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远程复试系统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件进行资格审查:
(一)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二)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三)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往届生也可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至少延长至2020年7月);应届生也可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至少延长至2020年7月)。
(四)加盖公章的政审表,考生如不能按时提交该材料,可上传本人亲笔签名的情况说明,并在录取一周内补交。
(五)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或官方证明。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七)长治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志愿填报信息表。
三、复试基本流程
(一)复试考生登陆系统
(二)网络候考区等候
(三)网络主考区复试
(四)复试结束确认后离场
复试考生应积极配合参加远程复试模拟演练工作。
四、复试注意事项
(一)学校公布复试安排后,复试考生应提前完成复试设备(网络)调试、复试资格材料上传、复试场所准备等工作。
(二)如复试环境不满足,建议考生提前预定有稳定宽带或4G流量的宾馆房间进行复试,并做好个人防护和环境防疫消毒工作。
(三)复试前应关闭手机来电接入、音视频通话邀请、APP消息自动提示等影响复试信号中断的功能。
(四)及时核对本人中国研招网报名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如有变更及时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
五、复试违规处理
复试考生应严格遵守复试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复试成绩或取消录取资格。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复试。
(二)未按远程网络复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提醒后仍不改正。
(三)视频监控范围内有其他无关人员。
(四)未经复试小组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
(五)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
(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
(七)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或截屏,发布、传播复试相关内容。
(八)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复试。
(九)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复试违纪、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长治医学院研究生处
附件:
长治医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并严格遵守以下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秩序。
(二)考生须提前备好《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规定进入复试候考区,应当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要求对其进行的身份核验和复试场所环境检查。
(三)考生应保证复试场所能提供清晰的视频画面和音频传输,保证视频、音频的真实。复试场所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不得播放录音代替作答。
(四)原则上要求双机位。第一机位为面试主机位,面向考生,用于复试小组对考生的远程视频考核(使用笔记本电脑)。第二机位为面试的副机位,放于考生侧后方,用于复试小组在复试过程中观测考生的后方及周边环境情况。若考生确实无法实现双机位,应在复试前向院系提交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在复试期间应根据复试小组指令不定时360°展示复试场所。
(五)复试场所不得放置任何与复试内容有关的材料,关闭复试要求以外的即时通讯工具和APP。
(六)考生应保证周围环境独立、不受干扰,无其他人员存在。在复试过程中,不得与他人交流、互打暗号或者手势,不得与周围无关人员存在接递物品行为。复试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员在场或中途进场。
(七)着装得体,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女生应将头发扎起或置于耳后),不得佩戴耳饰和耳机。复试全程考生视线不得离开面试设备摄像头。
(八)复试未结束前不能离场。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九)复试内容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不得录屏录像录音,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他人及网络平台传播复试题目及照片、音视频等复试信息。
(十)复试过程中若发生考生方断网情况,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按照断网应急办法处理。考生应遵守上述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诚信复试,对违反考场规则、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违规违纪处理规定取消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对已入学考生将取消学籍。
长治医学院研究生处